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强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8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35,76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761.7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8,998.26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
项目
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
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合计 28,700.00 4,458.99
注:已投入募集资金含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449.80万元(含募集资
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4,500.00万元,剩
余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
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
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
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行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正强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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