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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39人被认定为省级非遗传承人。鞍山市20人榜上有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经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了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此次认定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10个种类。鞍山市岫岩民间鼓乐盛伟,岫岩满族民间歌曲周德泽,岫岩单鼓王云明,高跷(海城高跷)亢金明,海城喇叭戏曹华,皮影戏(岫岩皮影戏)张奎军,鞍山皮影戏梁利明,北京评书张全友,东北大鼓王福玲、于晓霞,鞍山快板书王印权,老六路太极拳姜有奎,剪纸(岫岩满族剪纸)王新立、李余,岫岩玉雕王泽东,满族刺绣(岫岩满族民间刺绣)吴立梅,海城牛庄馅饼制作技艺赵洪财、崔润涛,千山彩塑彩绘张世满和中医正骨疗法(海城苏氏正骨)苏纪权,被认定为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此次被认定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其行业内都具有较大影响,技艺突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弘扬和发展。接下来,鞍山市将进一步开展全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赵梓含|编辑: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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